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与电梯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房屋建筑电梯选型、配置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受托管理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日常使用管理职责加强监督。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