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建立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