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五十条有效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建立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