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民警的指导和监督下,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人员在执法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协助做好劝阻、纠正违法建设、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及其他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及其他执法辅助事务。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