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配置道路资源,优先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全面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