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配置道路资源,优先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全面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