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询问和质询第四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议案和有关报告进行审议时,代表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询问。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接受询问,回答问题,对有关议案或报告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