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大会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大会全体会议;

(二)在大会全体会议进行过程中,发生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特殊情况时,可以宣布暂时休会。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