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五条有效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执行主席若干人,通过下列事项:(一)会议日程;(二)副秘书长人选;(三)议案处理办法;(四)选举办法草案和表决人选办法草案;(五)其他需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