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执行主席若干人,通过下列事项:

(一)会议日程;

(二)副秘书长人选;

(三)议案处理办法;

(四)选举办法草案和表决人选办法草案;

(五)其他需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