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流转第二十八条有效集体的森林、林木的经营权或者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事先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由依法取得森林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负责承担。评估机构进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的资产评估,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评估结果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超过期限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