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六条有效林木的采伐应按计划进行,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制度,禁止超限额采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