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占用或者征收林地实行定额管理制度。占用或者征收林地定额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