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四条有效经营休闲渔业的单位和个人,对垂钓场所及其水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理,防止水域污染。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