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太阳历文化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受传承人补贴;

(二)开展讲学、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

(三)参加由文化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免费健康体检。

生活确有困难的太阳历文化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太阳历文化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