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多元文化传统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

㈠音乐、体育、美术、文学等文化艺术表现形式;

㈡民俗节庆、宗教、传统手工艺制作技艺等传统生活方式;

㈢闽南文化、华侨文化、海洋文化、建筑文化等呈现在其他载体中的多元文化内容。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