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教育引导和促进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机关、有关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发挥表率作用。本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村)等创建活动中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宣传培训情况纳入评选条件。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