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