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控烟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