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本条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