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第十八条已废止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成立审计组,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