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古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榕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揭阳古城保护相关历史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宣传和教育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培训、展览以及媒体宣传等方式,普及古城保护知识,挖掘和弘扬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揭阳贤德文化的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全社会古城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