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已修改

休闲船舶经营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海洋发展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