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彝族服饰开发利用规划,对纳入规划的项目予以引导、扶持,并在土地、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先支持新兴彝族服饰企业,重点扶持特色和优势彝族服饰企业。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彝族服饰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