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五章 宣传教育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