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自治州行政区域外的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州从事各类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