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第四章 人文景观风貌保护第三十九条有效既有建筑风貌不符合城市景观风貌控制要求的,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进行统一规划,并依法进行改造。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