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第三章 自然生态景观风貌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保护成都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自然格局,加强对山体、水体、植被绿化等景观风貌的规划管控,构建绿满蓉城、花重锦官、水润天府的自然生态景观风貌。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