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第二章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第十七条有效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城市景观风貌的相关要求,纳入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