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擅自变更场所地点或者名称。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