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阻碍旅游规划实施、破坏景观形象、影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企业、养殖户等,根据规划需要有计划的关闭、迁移或拆除。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