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条例/第三章 恢复治理第十九条已废止采矿权人应当依法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和草原植被恢复等相关方案,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