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县人民政府依据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