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条例/第二章 恢复治理规划第十三条已废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具体恢复治理的矿山及范围;(二)恢复治理的标准和完成时限;(三)恢复治理的措施;(四)其他应列入的内容。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