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矿山企业应当建立月、季、年度开采量、损失量及保有储量台账,每年向自治县国土资源部门填报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