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医疗急救服务的权利,以及对医疗急救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