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四章 医疗急救秩序/第一节 院前医疗急救第二十七条有效市急救中心应当在调度室配备医师。医师或者调度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患者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予必要的远程急救指导。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