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章 医疗机构登记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特区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境外机构或者自然人在特区申请设立医疗机构的,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