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卫生安全意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