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