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辅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遇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前款规定的回避,由辅警所在的公安机关决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