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纪守法、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以及续签或者解除合同的主要依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