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一条有效辅警实行层级管理制度,从高到低依次设置为一级辅警至六级辅警。市公安机关应当合理设置各层级辅警职数和任职条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