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法规立项和起草第十一条已修改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有关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划、计划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并督促有关机关和部门及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