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条例/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需气象资料、气象参数,应当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使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气象资料、气象参数,必须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