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以及生物天然气。

使用生物质锅炉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标准,不得掺烧煤炭。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