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皮、落叶、枯草。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