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第三十一条有效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清洁,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