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保护海岛以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约束机制,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促进海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