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以及行政执法数据库,实现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依法开放共享。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