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