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四章 执法规范第十九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建立行政执法档案并予以完整保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